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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取现属于违法行为!

2013-09-23 14:46来源:行风在线

  

 

  《行风在线》,今天对话的是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副行长王延伟,欢迎您继续收听收看并参与我们的节目。来看看短信平台上听众朋友发来的一些观点。

  网友“阳光”:关于信用卡的问题,我认为刚才领导说得不对。现在银行都是雇佣大批的临时工到处办卡,他们经常盗用客户的身份信息办卡,卡都在他们手里,他们用POS机套现。如果他们不及时还款,客户的信誉就受损,还报案投诉无门。针对这个问题人行要严查。

  手机132****3582听众:没有个人签字授权的身份证明,他人用来做金融等证明材料使用,一律无效。金融业应当认真审查个人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对于个人不知情,被他人盗用的身份证明材料,所有的不良信用评比都是无效和不合理的。王行长,您怎么看这两位听众朋友的观点,同意他们的观点吗?

  王延伟:刚才第一位说雇佣临时工,以前有,但那时候是借记卡,发卡的时候发一大批,每个人名下都有几张,都有这个情况。但是现在我刚才说信用的年代,使用的时代,再这样去做基本上我们银行也不允许,也在这清理。目前这种情况,不说完全没有,但是我们现在要求是比较严格的。监管部门去查一下,严惩这一方面的行为,我们也都在做。我相信信用市场会越来越好。

  主持人:他谈到另外一个现象,用办出来的信用卡在POS机上套现的问题。

  王延伟:这就是犯罪。

  主持人:所以他讲了嘛,人行要严查。

  王延伟:不光涉及到人行的问题,所有的公检法司,包括我们银行,触犯法律这是另一个层次上的监管。

  主持人:尾号是3582的听众谈到一个观点,没有个人签字授权的身份证明,如果他人用来做金融等证明材料的话,一律是没有效力的。这是真的啊。刚才那位听众朋友还不同,因为他知道。

  王延伟:他也签字了,也把身份证借给别人了。

  主持人:好的,我们把下一位听众的热线接进来。你好,这位听众朋友。

文章来源:行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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