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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租购并举支持力度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举措的通知》,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曹彦平5月24日做客《行风在线》时表示,此次调整将公积金贷款申贷缴存门槛从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缩短为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只要连续缴半年公积金就能享受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由最长不超过30年放宽到最长不超过50年,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同时不得超过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岁,女60岁),贷款期限不得高于所购住房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曹彦平同时表示,取消二手房房龄与首付款比例挂钩的规定,不再按房龄阶梯式提高首付款比例。政策调整后,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此外,为广泛开展公积金合作,多渠道支持租购并举,开展“保障性住房一件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市住房保障中心合作推进保障性住房管理数字化,简化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租房租金手续和提取材料,实现“租赁公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零跑腿”办理。支持银行利用公积金大数据开展“租赁贷”,与商业银行合作搭建个人消费信用贷款平台,支持商业银行利用住房公积金缴存大数据,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租赁贷”,重点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租房困难问题。